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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春亮,死刑!六天内三人被害,一审死刑未上诉。

2021.01.13 | admin | 919次围观

2021年1月11日早上

江西“曾春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、

打劫、偷盗一案”判决

曾春亮,死刑!六天内三人被害,一审死刑未上诉。 第1张

赣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判决

数罪,决策死刑执行

夺走民事权利终生

曾春亮复庭表明不上告

先前报导

2020年7月21日晚,曾春亮带上螺丝起子、手电、胶手套等作案工具,骑一辆电瓶车任意赶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受害人熊某美家,窃财无果后就地入睡,被受害人熊某美发觉。曾春亮用螺丝起子刮伤熊某美貌和熊某美的儿子康某帅后逃走。

8月7日晚,曾春亮携利刃潜进熊某美家,在储藏间寻找一把锤子,等候在餐厅厨房出其不意行凶。

8月8日早,曾春亮残害熊某美、康某一个,并导致巫某远受伤后外逃。

阔别5天,同一年8月13日8时25分许,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杀案,驻村干部扶贫干部桂某平在村民委员会大院中被潜逃的曾春亮残害。

曾春亮,死刑!六天内三人被害,一审死刑未上诉。 第2张

上千人几天大搜捕后,8月16日16时27分上下,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周边被警察抓捕。

办案人称,经江西精神医学亲子鉴定中心精神医学精神病鉴定,曾春亮犯案时精神面貌一切正常,其分辨能力和操纵能力详细,鉴定为彻底刑事处罚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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